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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迎来了两对夫妻,受理“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未成年子女登记”申请办件。通过现场询问笔录,签署“婚育承诺书”,按照申请流程完成收养登记工作后,申请人杨某夫妻激动地接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书》,不停地向工作人员表达谢意。
这是连城县民政局推行“婚育状况承诺制度”创新制度后受益的第一对夫妻。
“婚育状况承诺制度”的创新实施,是基于考虑现有部分收养申请人无法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的情况,按照“减证便民”要求,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依申请办理的高频事项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可推行告知承诺制度。
“婚育状况承诺制度”明确告知承诺的内容、适用对象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这里明确申请人无法承诺的应按照规定提交证明,对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要求申请人要对承诺负责,对承诺不实的将依法终止办理,撤销行政决定,并纳入信用记录。
“婚育状况承诺制度”的推行,解决了部分收养申请人无法提供婚育证明问题,既能方便群众办理事项,提高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又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是破立并举、有利长远的信用导向的重要改革举措。
连城县民政局坚持落实简政放权,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真正做到用真情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来源:连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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