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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

湛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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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23:46:08

4月17日,《湛江市教育局关于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将助力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为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学提供便利服务。

  本实施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子女是指根据《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湛府规〔2023〕2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且持有有效期内《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卡》的A、B、C类人才的子女。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办法》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需求,按照本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协调有关中小学校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服务工作。各有关中小学校要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做好接收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年要将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服务的情况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检查监督,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服务。对接收数量较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学校,给予表扬;对落实政策不积极、拒收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单位和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领导责任。

  为保证高层次人才及用人单位有充足时间收集资料和申报,结合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进度,市教育局决定将申报期限延长15日,即各有关用人单位要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育部门审核。

来源:湛江日报

文字:记者张永幸 通讯员陈华实

编辑:洪剑毅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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