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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新办开户。或者点击我要办税→新办开户
02
点击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业主证件号”,完成验证后点击下一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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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业务证件号”就是个体工商户法人、业主本人身份证号码。
03
根据页面提示,录入“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生产经营地邮编”、“组成形式”,“主行业”、“纳税人所处街乡”等,完成个体信息补录,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新户开办成功。
Tips
系统会自动调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集的共享信息,请核实内容是否准确无误,若与实际不符,请纳税人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或修改相关信息。
需要提醒的是,新户纳税人开办成功后,请通过“江苏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采集,微信端实名采集成功后,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个体工商户新办纳税人开户成功后,首次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页面会弹跳出《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后,打√并点击我确认。
01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套餐业务→新办个体工商户综合申请套餐→《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已阅→下一步→立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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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
如果您企业没有银行账户,请在新办个体工商户综合套餐申请中第3步银行账号和财务制度备案中跳转在线开户申请业务,线上开通银行账户。(注:目前在线实时开户仅支持招商银行、江苏银行、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
02
选择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或定期定额征收,确定后点击提交。
01
进入税务登记,信息为系统自动带入,请核对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02
已开通银行对公账户的纳税人,录入银行账户,点击下一步。
◆账户名称、账号必须与银行开户的账户名称、账号一致。
◆如您以公司名义到银行开户账户,账户名称就应该是您公司的名称(纳税人名称)。
◆为避免税费缴纳无法扣款,请及时于消息中心查看银税协议签约完成情况,反馈签约验证未通过的,及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处理。
03
录入定期定额核定信息,选择“纳税人类型”,录入“费用总额(月、元)”、“申请定额(月、元)”、“工资总额(月、元)”等信息,点击下一步。
04
进入发票供票资格申请页面,填写“购票人员姓名”、“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码”,系统默认16版二联普票万元25份,点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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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需要到税务办税服务厅领用税务UKey后才能使用,纳税人可以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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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线下申请税控设备。提交成功后,审批结果将推送到消息中心,请纳税人耐心等待并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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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进入税务登记,信息为系统自动带入,请核对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02
进入“银行账户和财务制度备案”页面后,首先选择“财务、会计制度名称”、“折旧方法”、“成本核算方法名称”等。已开通银行对公账户的纳税人,录入银行账户,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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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账号必须与银行开户的账户名称、账号一致。
◆如您以公司的名义到银行开户账户,账户名称就应该是您公司的名称(纳税人名称)。
03
增值税纳税人类型确认,选好后点击下一步。
04
发票供票资格及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根据实际经营需求选择发票类型、份数,填写“购票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点击完成→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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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选择线下申请税控设备。提交成功后,审批结果将推送到消息中心,请纳税人耐心等待并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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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再来重温一下
新办企业的操作指南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特别声明:本文为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人民日报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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